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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夏理工学院外国语学院2019年教师及工作人员招聘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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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2019-03-23 14:00

宁夏理工学院外国语学院成立于2015年12月1日,其前身为2002年成立的宁夏理工学院英语系。学院下设教学科研办公室、学生工作办公室、英语系、日语系、公共英语教研中心五个部门,承担英语专业、日语专业、全校公共外语教学及出国留学学生和教师的语言培训工作。学院现有两个本科专业:英语专业、日语专业,一个专科专业:应用英语专业,开设课程涉及的语种有英语、日语、法语、西班牙语、阿拉伯语五个语种。外国语学院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共计583人,现有教师44人,其中教授8人,副教授6人,讲师13人,博士3人,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者35人。学院常年引进外教4名,先后引进具有海外留学背景的高层次人员8人。

为了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,加强教学力量,我院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,具体细则如下:

一、招聘原则

本次招聘面向全社会,本着公平、公开的原则,严格考核,平等竞争,择优录用。

二、招聘条件

1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,热爱祖国,拥护共产党的领导,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作风正派,品行端正,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;

2、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具有高尚的职业操守,高远的教育视野,具备强烈的进取意识和团队合作意识;

3、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;

4、持有高校教师资格以及高校系列职称者优先录用;

5、具体岗位需求见附表。

三、受聘待遇

1、录用后工资待遇高于事业单位的执行标准,缴纳五险一金;

2、提供岗位所需的工作环境;

3、工资及待遇逐年上调;

4、家庭住址不在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的,学校提供青年教师公寓;

5、学校在石嘴山市学区内建有家属区,符合条件的教师,均可以享受福利购房;

6、工作满两年,推荐带薪考取东北大学博士研究生。

四、招聘程序及方法

(一)招聘程序

本次公开招聘,按照发布招聘信息、报名、资格初审考查、笔试、面试、体检、公示、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。

(二)报名方法

1、报名时间:本招聘公告长期有效(如有调整,会另行通告)

2、报名方式:应聘者通过网上邮箱进行报名。

3、报名时需提供材料

应聘者请将下列个人资料(以“姓名+毕业院校+专业”命名)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(1756026460@qq.com)。

(1)近期免冠照及生活照各一张;

(2)个人简历一份;

(3)各类有效证件的扫描件一份。含:身份证、学历(学位)证、教师资格证、职称证、普通话等级证、骨干教师认定证、各类获奖证书、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期间成绩单、论文发表等相关证明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赫老师  

电话:15008664420  

邮箱:759859090@qq.com


联系人:赵老师  

电话:15309525516  

邮箱:64069314@qq.com


联系人:张老师  

电话:18209564039  

邮箱:1756026460@qq.com


附表:外国语学院招聘岗位需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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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:宁夏15条引才新政策

1. 预引资助

在读博士,可与宁夏企事业单位签订预引进协议,自治区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标准连续资助2-3年,毕业后来宁夏工作。

2. 绿色通道

全日制博士不受用人单位编制总量和岗位结构比例等限制,直接入编。

重点高校和重点学科毕业的全日制硕士,只要专业对口不用考试,直接考察、考核录用。

3. 安家补助

对引进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至少5年服务合同的人才,用人单位给一份安家费,自治区财政再给一份安家费。自治区财政给予的安家费标准是:A类人才220万元,B类人才120万元,C类人才60万元,D类人才30万元,E类人才20万元。

4. 引才补贴

对全日制博士、重点院校和重点学科毕业的硕士到企业工作的,除正常的工资收入外,自治区按月再分别给予5000元、3000元补贴,到事业单位工作按月分别给予4000元、2000元补贴,连续补贴5年。

5. 科研资助

(1)除用人单位资助的科研项目外,自治区财政给予引进的自然科学、工程技术领域的:A类人才科研项目启动资金1000万元-3000万元,B类人才科研项目启动资金300万元-800万元,C类人才科研项目启动资金100万元-500万元,D类人才科研项目启动资金50万元-300万元,E类人才科研项目启动资金10万元-50万元。

(2)给予人文社科、文化艺术领域的:A类人才科研项目启动资金300万元-1000万元,B类人才科研项目启动资金200万元-500万元,C类人才科研项目启动资金100万元-300万元,D类人才科研项目启动资金50万元-100万元,E类人才科研项目启动资金8万元-30万元。

主持这类项目,视同您主持省级重点(重大)研发计划项目和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(重大)项目。

6.  金融服务

宁夏的商业银行推出金融新产品“人才贷”,对全日制博士及以上的人才,拿上学历学位证,可申请50万元-200万元低利率、无抵押贷款,支持您创新创业或改善生活。

7. 创业融资

宁夏设立了1亿元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担保基金,对带技术、带成果、带项目来我区创新创业或转化成果的,采取基金扶持、股权投资、税收减免等方式给予资助。还为创业大学生提供10-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,享受财政贴息。

8. 职称晋升

引进高层次人才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的,按照“一事一议、特事特办”原则,组织评审委员或同行业专家组成的考核认定小组直接考核认定。

取得国外大学、研究单位等认定的专业技术资格,组织同行业专家评审确定,享受我区同类人才待遇。

取得区外人力社部门授权评审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,均予以承认并享受同级职称人才待遇。

E类人才中的全日制博士入职后,可以直接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。

硕士研究生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可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。

9. 培养支持

全日制硕士列入宁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,每年资助3万元;全日制博士列入宁夏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,每年资助5-10万元,连续资助5年,支持自主选题开展研究或自主创业,促进尽快成长成才。

10. 户籍政策

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选择在我区任一城市落户,其配偶、未婚子女可随本人迁移户口,由用人单位协助向拟落户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;工作单位在外市县的,户口可保留在银川市辖区内。

11. 住房安居

(1)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由用人单位提供周转房,其中C类及以上人才住房面积150-200平方米,D类120-150平方米,E类不少于100平方米。

(2)在我区全职工作满5年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并继续留任的,住房产权归其所有。

(3)用人单位无法提供周转房的,可按照C类及以上人才每月3000元,D类每月2500元,E类每月20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,发放时间最长不超过5年。

(4)对未享受住房(拥有产权)、在我区工作满5年、经考核合格并继续留在我区工作的,给予购房补贴,C类及以上人才每人50-100万元、D类每人40万元、E类每人30万元。

12. 家属工作

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来宁工作,原则上参照原工作单位性质、身份及专业专长以安置。对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自愿参加宁夏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(聘)的,非宁夏户籍人员可按宁夏户籍人员条件报考。

13. 子女教育

申请转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,免试安排进入优质公办学校;申请转入普通高中就读的,安排在示范性高中就读;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,中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优先录取;与区内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合同的,子女当年可在宁夏参加高考。

14. 医疗服务

确定自治区、市、县部分医院为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健康保健服务定点医院,开通人才就医服务热线或专门服务窗口。各类人才凭《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证》,在人才定点医院享受“绿色通道”服务,免挂号费,优先安排住院病房。

C类及以上人才,每人安排1名副主任医师及以上的“家庭医生”,负责日常健康咨询和生病就医服务,建立健康档案。

D类人才平均按照每10人左右确定1名医护人员,E类人才平均按照每30人左右确定1名医护人员,做好人才问诊就医服务工作。

每年安排一次健康体验,其中A、B类人才按照每人6000元标准,C、D类人才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,E类人才按照每人1200元标准。

15. 休假疗养

D类及以上人才每5年左右享受一次免费休假疗养。

D类及以上人才在宁夏范围内的A级景区、博物馆、科技馆、文艺术馆、体育馆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,免收门票、场馆使用费。

E类及本地本行业高层次人才由各部门、各单位组织开展休假疗养活动。

E类人才享受门票半价、场馆使用费减半等优惠政策。E类及以上人才均可免费乘坐宁夏各城市公共交通工具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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